2017
年“三公經費”財政撥款支出共22萬元,與上年預算數對比無增減。按項目分:
1.
因公出國(境)費支出 0 萬元。
2.
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支出 12萬元,主要包括:(1)報廢0輛、更新購置輛,購置支出 0 萬元,平均每輛 0 萬元;(2)公務車保有量4輛,全年運行費支出12萬元,平均每輛 3萬元。(3)局機關單位使用公務用車開支的燃油費、過橋過路費、車輛維修費、車輛保險費和日常保養(yǎng)費用等。
3.
公務接待費支出10萬元,主要是按規(guī)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。
樂昌市農業(yè)局
2017
年3月10日